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文章来源:人事代理科
发布时间:2022/3/2
浏览次数:3628次
服务对象: 已在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存档的流动人员;符合档案查阅规定的各单位。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112号)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办发〔2018〕60号) 《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 《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桂组通字〔2014〕81号) 根据文件规定: 1.相关单位开展政审考察、选拔录(聘)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表彰奖励、因公出国(境)、社保保险、巡视巡察等工作需要,可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2.查阅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申明查阅理由,如实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当2人以上,一般为中共党员。查阅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阅。 3.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 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一般不予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借阅单位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归还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认真核对档案材料。 5.查阅档案时,严禁吸烟、吃零食。应注意保持档案清洁、完整。严禁篡改、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涂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严禁擅自向外公开、泄露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严禁丢弃、销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严禁违规转递、接收和查(借)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6.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干部所在单位、干部考察组或干部选人部门进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可网上预约,具体可查看《档案业务在线办申报服务指南》http://www.gxrcda.com/service_notice/show-25943.html)。 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查档: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受托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由窗口服务人员代查) 2.单位申请查档:符合规定的档案利用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查档人(2名以上中共党员)身份证件原件。 基本流程:
办理时限: 受理后即时反馈受理结果,网上受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现场受理时限为即时办结。 受理单位: 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人事代理科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窗口办理: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一楼33-34号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772-2827982 0772-2866332 对外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窗口办理: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3号柳州市民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3至10号窗口 联系电话:0772-2108092 对外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结果送达: 现场登记完毕,即时办结。 网址: 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http://www.gxrcd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