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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非公经济单位工程系列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柳州市人才办人事代理科
发布时间:2018/8/15
浏览次数:23561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柳人才办〔2017〕18号               签发人:张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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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非公经济单位工程系列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各非公经济单位、各位流动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726) (见附件1,柳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柳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柳职办〔20179号)(见附件2,我办现将2017年度非公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在柳州市内的非公经济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已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

    (二)不在柳州市内的非公经济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属柳州市户籍的,或人事档案托管在柳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一年以上的,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

    (三)除实行评聘结合的系列外,201711日至12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20161231日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规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四)按照《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见附件3)有关规定,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申报条件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见附件4)规定的相应条件。

    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申报条件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见附件5)规定的相应条件。

   (二)破格条件

    破格条件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见附件4)规定的文件要求,破格申报为破学历资历,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破格申报的,申报人应提供系列评委会同意破格申报材料及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破格申报的,必须由破格申报人员填写《破格晋升申请表》(见附件8),说明破格事项及依据,经所在单位审议推荐小组推荐,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我处审核后,报柳州市职改办审批同意。破格申报的相关材料均需扫描到电子模版的相应位置。

    (三)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材料要求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号)(见附件6)执行,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考试要求。

    (四)论文要求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论文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见附件4)规定的相应条件。

    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论文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见附件5)规定的相应条件。

    (五)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人员还应参加政府人社部门当年规定的《“互联网+”开放合作》公需科目学习,登录链接为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网络培训管理系统(http://guangxi.chinahrt.com)。

    (六)无职称申报

    无职称申报必须符合《关于规范无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464号)(见附件7)规定的条件和范围。

    (七) 辅助证明材料要求

    1.原则上应提供申报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查档证明材料,证明单位性质。

    2.如申报人存在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变动),且出现不同身份证号码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关于两个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三、个人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登录广西智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http://www.gxzr.com.cn/)网站。在其首页点击下载中心--个人版职称软件下载。下载2017年个人版软件,同时下载2017年工程、经济系列(工信委)电子档案模板。

    (二)在申报系统个人版按照界面内容及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选择正确的级别和评审委员会(申报工程系列工程师的人员,请选择“工程系列柳州市非公中级评委会”(1831); 申报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的人员,请选择“工程系列柳州市流动人员初级评委会”(18a1))。

    (三)按“论文著作、学历资历、获奖证书”3个电子档案模板的要求,将个人相关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并转换成PDF格式后分别存放在电子档案模板的指定位置,载入申报系统(注:电子档案必须清晰可见、相关附件材料必须是正面向上,电子档案不清晰或摆放不正确的一律不接收)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和单位负责人签署真实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保证提交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双承诺书需扫描在“论文著作、学历资历、获奖证书”每个电子档案的第一页。

    ——论文著作电子档案:存放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每一篇必须按封面、目录(仅需提供作者所在页面)、文章的顺序存放扫描件,建议提供论文不超过5篇,论文全文要求是扫描件,其他专著只需提供封面、目录、内容提要或主要章节的扫描件。(初级职称申报不作论文著作要求)
    ——学历资历电子档案:按顺序存放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
5年来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证明材料。

    ——获奖证书电子档案:按专业获奖、其他荣誉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评审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查档证明材料,当年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证明等)的顺序存放。

    由于个人申报系统基本格式按照高级职称申报要求设定,其中有些项目对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不作要求,可以留空或填写“无”。电子档案中初级不须提供的材料可载入空PDF文件,填报完成后,生成rpu格式,并将其拷贝到U盘报送到我处。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时还需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份;

    (二)《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一份;

    (三)《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9)一份;

    (四)《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见附件10)一份;

    (五)《“互联网+”开放合作》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一份;

    (六)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明一份(档案挂靠在柳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的无须开具);

    (七) 6个月(不含申报当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一份;

    (八)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查档证明材料;

    (九)论文发表期刊、证书或学位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十)一张2寸近照(背面注明姓名),不限底色。

    注: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可在个人版软件的表格打印处打印,以上所需表格均由用人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建筑类申报人员还需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如施工员、安全员、监理员等。并上传扫描件和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处审核。

    3.书面材料需双面打印统一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封面写明申报人姓名、申报职称、所在单位。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中级申报人员如无论文发表期刊,可自行写2篇论文,分别经2位高级工程师推荐,并将推荐内容以文字形式打成word文档拷贝到U盘中,同时将推荐人的高级职称证扫描在“学历证书”电子模版的相应位置。

    (二)制作个人版软件时,需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中的“近五年来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及公示情况”和《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内容,以文字形式打成word文档一并拷贝到U盘中。

    (三)根据自治区职称工作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一年内不允许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当事人当年评审资格。

    (四)在外省取得相应职称的,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的要求先进行重新确认。

    (五)职称信息化相关的软件下载、咨询解答服务由广西智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联系电话:0771- 58615205861920

    六、单位审查程序

    对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人员,各企业要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成果、业绩和业务水平与能力作出客观公正的总体评价,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出具审议推荐意见。各企业人事职改部门要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并在公示中明确告知申报材料原件(电子档案)核查方式,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于公示后出具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

    七、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即中级职称评审费230/人次,初级职称评审费150/人次,刷卡收费,送材料时一次交清。

    八、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申报人员请于71日至930日将评审材料报送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办公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河东综合服务楼四楼  柳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29号窗

    办公时间: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0772-2866332

    联系人:刘艳华
                                 

 

 

                                             2017年65

 

 

 

抄送:市职改办

柳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765日印发

校对人:韦覃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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