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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我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手续的通知

文章来源: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1/21
浏览次数:2039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22〕7号)文件精神,做好人才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保障措施〉的通知》(柳教规〔2023〕2号)规定,现将集中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手续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根据柳发〔2022〕7号文件规定,经认定为我市E类以上(含E类)人才,均可提出子女入学(园)申请。

    A—C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在我市申请报读公办幼儿园、小学及初中学校的,可按照高层次人才本人意愿选择学校。

    D—E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在我市申请报读公办幼儿园、小学及初中学校的,根据申请人在柳实际住址和申请意向学校,结合学校学位实际情况,由市教育局指导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合理协调解决。

    二、办理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使用手机登录“龙城市民云”APP或“柳州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进入“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选择进入“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模块,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二)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对人才类别进行审核,符合人才类别条件的通过“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提交至市教育局。

    (三)就读意向学校为局属学校的,由市教育局协调;就读意向为县区(新区)学校的,由市教育局转交相关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

    (四)由录取学校(幼儿园)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五)每年7月上旬,由市教育局将:1.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入学条件的申请人子女名单;2.虽符合条件但因无学位确实无法安排至申请人意愿学校就读的申请人子女名单;3.根据实际情况给出的就学安排建议《柳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情况反馈表》,通过“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反馈给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情况证明;

    (三)申请人及其入学子女户口本(若户主不是申请人,还须提供其子女出生证明);

    (四)申请人固定住所证明资料(含房产证明、房屋租赁证明或所在单位宿舍居住证明);

    (五)录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此项资料若有需要提供,由录取学校另行通知)。

    申请就读意向学校一经确认不予修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申请入学(园)或转学(园)到我市已经安排的,在同一学段不再重复安排。

    市人才中心联系人:刘然、唐满静,电话:2871077、2865672。

    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4楼。

 

    附件:1.柳州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申请操作手册

        2.关于印发《柳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保障措施》的通知(柳教规〔2023〕2号)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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