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来了!它来了!它带着奖励走来了!文章来源:柳州人才中心交流科
发布时间:20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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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引进优秀人才了吗?你是单位引进的优秀人才吗?你是在职攻读研究生并取得学位的人员吗?如果是,那么恭喜你,你中奖啦!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人才工作良好氛围的若干规定》(柳发〔2006〕1号)精神,鼓励我市各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对我市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和市属中小企业引进优秀人才的单位,以及我市在职攻读研究生并取得学位的人员,市政府发放奖励啦!赶紧提交申请吧!奖励对象、条件(一)我市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三个县于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市外引进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每引进一名本科生或硕士生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至今仍在单位工作的,由市政府分别按本科6000元/人、硕士10000元/人的标准奖励各县,各县再按不低于奖励金额50%的比例奖励被引进者本人(进入县级党政群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除外)。(二)市属中小企业于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从市外引进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人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至今仍在单位工作的,可按本科、中级职称1000元/人、硕士3000元/人的标准奖励用人单位。1.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才(以获得学位证书为准);2.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我市急需的优秀人才。(三)我市各单位在职人员在职期间自费攻读研究生,于2017年取得学位后在柳州市工作满三年的,分别按硕士5000元/人、博士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已经享受市财政及用人单位补贴的除外)。申报程序及相关表格详见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uzhou.gov.cn/),柳人社发〔2020〕60号文件。也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2871077,我们等你哟!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2020年7月12日 |